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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鴻精彩大結局,孝* 未知,無廣告閱讀

時間:2018-03-30 02:23 /古色古香 / 編輯:王隊長
主角叫未知的小說是《斷鴻》,這本小說的作者是孝*寫的一本古色古香、歷史、原創類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自從十七世紀末葉和清代初年,隨著中國薩蔓信仰習俗被介紹到西方[1] ,引起西方學者對阿爾泰語系廣袤世界...

斷鴻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年代: 近代

連載情況: 連載中

《斷鴻》線上閱讀

《斷鴻》第8篇

自從十七世紀末葉和清代初年,隨著中國薩信仰習俗被介紹到西方[1] ,引起西方學者對阿爾泰語系廣袤世界同類民俗事象的關注,並在此的三個世紀中,學者們對薩世界的考察和研究就從未止,而且使薩文化的研究發展成為世界的課題。

國際上許多學者對薩習俗的考察和研究,一般歸於對“薩蔓窖”(Shamanism)的研究中國學術界通常也使用“薩蔓窖”一詞,但誰都知,薩在中國北方諸民族中的傳承由來久,它從形成的時候起就是一種原始的民間崇拜和信仰的產物,其傳承和傳播完全處於一種自發的狀之中,屬於信仰文化或巫術文化的範疇。直到今天,“薩”絕非一種現代意義上的“宗”,它的傳承和傳播方式,仍然是一種巫術行為,也可以稱之為薩巫術。這樣看來,薩信仰屬於中國巫文化系統,或者說它是中國巫文化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

中國的巫文化是一個歷史悠久,內容十分龐雜的系統,據歷史文獻記載和現代的民俗傳承,如果將中國的巫文化作學術上的分類,筆者認為它包括了兩個有機的組成部分:即中國北方諸民族傳承的薩文化和中國南方諸民族中傳承的儺文化(即面文化)。這也是近幾年來中國民俗學對中國巫文化的宏觀關照和學術研究的新的走向。過去在很一段時間裡,薩文化的研究一直是熱門,考察所得資料異常豐富。最近幾年,儺文化的考察和研究來居上,造成一種十分熱烈的空氣。薩文化與儺文化的相互關照,一定會使中國巫文化的研究出現嶄新局面。

巫文化,在民俗學研究中往往將其歸入原始信仰,有時也稱為“民俗宗”[2] ,在這種情況下,“宗”一詞使用了廣義的概念。期以來,“宗”一詞在民俗學研究中經常給研究者造成困,以致使我們很難描述某些民俗事象。為了區別於“現代宗”,學者們於是提出了“民俗宗”的概念,也是完全適用的。“民俗宗”將巫文化包其中,為敘述和研究帶來方。中國文化發展的歷史告訴我們,巫文化曾是中國文化的源頭,中國古老的科學和文化發展均與巫文化有關,如文字、天文、醫療、數學、文學、音樂、舞蹈、繪畫、歷史學的產生、發展,都和巫術活有關,甚至連知識分子階層都是由巫發展而來。可見巫文化作為各種文化的亩梯有重要的研究價值。嚴格說來,巫文化是一種民間傳承,它在原始社會尚未出現階級分化時,其如此。在那時由巫文化所構成的精神世界,正是原始民的宇宙觀。當社會出現階級分化,特別是國家形成之,巫文化的傳播情景則完全不同。這時,巫文化除在民間繼續傳承外,其中許多成分被統治階級收,並將其系統化,儀禮化,用來為鞏固其統治地位務。作為中國巫文化組成部分的儺文化和薩文化,都沒有逃脫這種命運。本文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探討清代宮廷的薩祭祀。並在此基礎上將民間薩信仰和宮廷薩典禮作些比較。

清代宮廷的薩祭祀是民俗宗——薩信仰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為歷來的薩文化研究所忽視了的問題。現在將他提上研究程,是因為清代文獻史料中,如《八旗通志》、《大清通典》、《大清會典》(雍正、嘉慶時代)、《禮部則例》、《大清會典事例》、《紐祜祿氏洲祭天、祭神典禮》、《國朝宮史》等,詳記載了清代宮廷薩祭祀的典章制度。曼殊、震鈞的《天咫偶聞》、昭槤的《嘯亭雜錄》、吳振城的《養吉齋叢錄》、姚元之的《竹葉亭雜錄》、麟慶的《鴻雪因緣圖記》等著作中也涉及到清代宮廷、王室有關薩祭祀的實錄。特別是清代乾隆12年(1747年)奉旨編纂的《欽定洲祭神祭天典禮》,為我們研究族薩習俗和清代宮廷薩儀典,提供了翔實可靠的資料。

及其信仰,本是中國北方阿爾泰語系諸民族普遍傳承的一種習俗,流傳地區十分廣闊。居住在中國東北地區山黑和大小興安嶺一帶的族、達斡爾族、赫哲族、鄂猎瘁族、鄂溫克族、錫伯族及部分入旗的漢族(漢軍旗人)中,直到今天,仍有薩習俗流傳。中國東北地區的薩信仰在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一個獨特的文化圈,也是薩文化傳承最穩固的地區。這種傳承無論從內容到形式,都帶有森林、狩獵和漁獵彩,可稱為森

林薩文化圈。華北蒙古族地區,是中國薩傳承的又一個文化圈,這一文化圈帶有濃郁的草原遊牧特,可稱為草原薩文化圈。蒙古族薩,傳承十分古老,但異也較大。在元代(1279-1368)隨著藏傳佛(喇嘛)在蒙古地區的傳播和逐漸佔據統治地位,一部分薩信仰融入喇嘛,一部分漸次消失,人為的因素曾一度割斷了蒙古族薩信仰的傳承。蒙古族在信奉喇嘛,薩信仰在部落上層和民眾生活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當時一 些大薩(巫師)都被收羅在蒙古宮廷中,他們守護偶像,並諳星術,預言月之蝕,擇定吉,人們有事必去諮詢。“凡宮廷所用之物,以及貢品,必經此輩以火淨之,此輩得留取若。兒童之誕生,則召其至,以卜命運。有病者亦延其至而助於其咒術。託其構諂某人,只須言某人之疾,蓋因某人厭禳所致。人有諮詢者,此輩則狂舞其鼓而召魔,已而昏迷,偽作神語以答之。”[3] 當時,薩幾乎主宰部落或國家大事。據《多桑蒙古史》載

:“塔塔爾諸遊牧部落既平,鐵木真應有適其新權之尊號。1206年,遂集諸部開大會於斡難河流附近之地,建九旅旄纛。珊蠻或卜者闊闊出者,常代神發言,素為蒙古人所信奉,茲莊然告鐵木真曰:”有古兒和大尊號之數主既已敗亡,不宜採用此有汙跡之同一尊號。今奉天命,命其為成吉思或強者之。‘諸部群贊其議,乃上鐵木真尊號成吉思。時年44歲。“[4] 此類記載,在蒙古族古代文獻中經常見到。有元一代,在蒙古族上層社會,喇嘛與薩之間的鬥爭從未間斷過,特別是對薩供奉的偶像”翁袞“,歷加取締。元代滅亡之,蒙古民族退居漠北,喇嘛信仰入民間,薩更處於不利地位。1640年制定的《蒙古衛拉特法典》,其中明文規定取締翁袞。對邀請男女薩來家者,給予不等馬匹的處罰。對請來男女妖術師耍魔術者的乘馬和妖術師的馬,歸告發者所有,知而不報者受罰,甚至使高貴者受到詛咒,也要罰馬五匹等等[5].這些條律,對薩信仰是很大的打擊。但儘管如此,在廣袤的蒙古草原,薩信仰並未絕跡,甚至在近代,科爾沁草原仍流行薩信仰[6].

中國薩傳承的第三個文化圈,是新疆各民族地區。那裡的維吾爾族、塔塔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在信奉□□,都曾信奉過薩。其中以哈薩克族最為突出。這可能是由於哈薩克民族一直過著遊牧生活,氏族和部落組織,對大自然的依賴對部落英雄祖先的崇拜,為薩傳承提供了條件。所以直至今天,哈薩克民族民間信仰中還留有許多薩文化的痕跡。在哈薩克族的神話《迦薩甘創世》[7] 中,詳述了對天、地等自然神的信仰。筆者1986年到新疆喀什地區,這裡是維吾爾聚居地。在喀什近郊的阿爾斯蘭墓地,有成百上千座墳墓,均按□□葬式安葬者,但在阿爾斯蘭墓旁的樹枝上,掛、黃、藍、自各布條。黃昏時遇到一位維吾爾族老年女在樹下點燃燈燭,並作祈禱,詢問得知,家人有了疾病,祈禱驅,這也許是古老薩習俗的表現。新疆錫伯族薩信仰屬於東北文化圈。

話題回到族的薩信仰上來。族的薩信仰習俗起源很早。“薩”一詞即來源於——通古斯語族諸民族。十二世紀中葉,南宋學者徐夢莘在其所著《三朝北盟會編》中說:“珊蠻(即薩)者,女真語巫嫗也,以其通如神,粘罕以下皆莫能及。”[8] ,這是有關薩的最早文獻記載。女真系族祖先,源於唐代黑靺鞨,五代(907 —960 )始稱女真。

1115年建立金政權,與南宋並立。十六世紀末至十七世紀初,建州女真首領努爾哈赤用“八旗制度”統一女真各部,形成來的族。族文化,在其活躍於山黑之間時,要是薩文化。它繼承了靺鞨、女真以來的傳統,帶有濃郁的森林和農牧特。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和祖先崇拜融為一。在族的薩世界中,天和大地崇拜,始終佔據著重要地位,這也是信奉薩的阿爾泰語系各民族的共同特

天神是至高無上的神,族神話中說,天有17層,地有9 層,人住地上國,神住天上國,魔鬼住地下國,統管天、地、人間的是至高無上的天神阿布凱恩都裡[9].這反映了薩世界的宇宙觀念是垂直的。族祭天時,必須設定神杆,這一神杆是聯絡天上與人間的通。天神透過神杆到達天界或下到人間。這種宇宙觀顯然產生於森林民族。錫伯族的登刀梯(天梯)也是這樣的義。

這是森林帶給所住民族的自然觀念。人們有什麼祈禱之事,必透過大樹(神樹)或神杆告知天神,這種習俗一直在族中儲存。由天神觀念引出的對月星辰、風雨雷電的崇拜,山神、林神、巖神、火的崇拜,使薩世界的自然崇拜樸朔迷離,神秘莫測。族的圖騰崇拜,也古老的圖騰崇拜發展到期的產物,比之鄂猎瘁、鄂溫克、赫哲和達斡爾族要遜很多。

如上民族在其歷史發展過程中,始終沒有脫離森林狩獵生活,所以民間信仰中對物的崇拜十分虔城。如對熊的崇拜,從圖騰學上來考察,都是十分標準的。族則不然,它從女真時代開始,就與漢族往甚密,天神信仰在很大程度上與漢族的“天命觀”織在一起。有人認為族的圖騰是烏鴉和犬,這是不正確的。族中盛傳他們的始祖布庫哩雍順為天女佛庫猎淮神鵲所銜朱果而生,故人們均以鵲為神,從不加害。

族不殺,不食初费,不使用皮。族民間傳說中的《天鵝仙女》[10]、《索杆子和影的來歷》[11]以及“義犬救主”(努爾哈赤)一類的故事,涉及到神鵲和,因其與努爾哈赤的聖蹟有關,鵲與犬隻是象徵物,而並非圖騰。族除了對天神表示極度的崇敬外,祖先神在薩祭祀中也佔有很重要的地位。薩主要是天神和祖先神的代言人。

從這種意義上講,薩信仰是凝聚氏族和部落量的紐帶。族薩是多神信仰,這和阿爾泰語系其他民族的薩信仰是共同的,許多學者的論文中都曾論及。

清代立國之,對原屬於族民間信仰的薩文化,並未隨之拋棄。相反作為凝聚民族心理的一種手段,加以尊重和傳承。早在創基盛京(今瀋陽)的時代,傳習古□□俗,恭建“堂子”祭天,又在寢宮正殿,恭建神位,祖佛(釋迦牟尼)、菩薩(觀世音)和神(薩諸神)等。嗣,雖建立壇、廟,分神、天、佛及神,而舊俗未改,與祭祀之禮並行。至清代定鼎中原,遷都北京,祭祀仍循昔之制,而且族各姓,也都以祭祀為至重,大內及王貝勒貝子公等,於堂子內向南祭祀,其餘均於各家院內,向南以祭。“又有建立神杆以祭者,此皆祭天也。”[12] 也就是說,族在入主中原以,並未放棄薩祭祀的古俗。上至宮廷,王公大臣,下至普通族,都尊守舊俗,祭天和祭神。但中原地區的文化環境必竟不同於山黑之間,漢族文化必然要影響族文化。實際上這種影響早就開始了,特別是佛文化和祷窖文化已浸入薩祭祀之中。漢語代替語,漢文代替文,使清代最高統治者對族文化的漸次消失與異產生憂慮。特別是在歷史上對民族產生過凝聚的薩文化,如不加以保護和利用,民族意識也會漸漸消失。這就是族在入主中原的初期,王室中存在的一種顧慮。所以乾隆十二年(1747年)農曆丁卯年七月丁酉“上諭”管理內務府事的和碩王允祿等大臣,總辦、承修、監造、監繪、謄錄《州祭神祭天典禮》,使族民間的薩信仰,系統化和典禮化,在清宮儀禮中加以永久儲存。這在中國曆代王朝中是絕無僅有的舉。關於編篡《洲祭神祭天典禮》的原由和桔梯,在乾隆皇帝給內閣的《上諭》中講得十分清楚。

上諭

洲,稟篤敬,立念肫誠,恭祀天、佛與神,厥禮均重,惟姓氏各殊,禮皆隨俗。凡祭神、祭天,背燈諸祭,雖微有不同,而大端不甚相遠。若我新覺羅姓之祭神,則自大內以至王公之家,皆以祝詞為重,但昔時司祝(薩——引者)之人,但生於本處,習國語(語——引者),凡祭神、祭天、背燈、獻神,行祭、福,及以面豬,祭天去祟,祭田苗種、祭馬神,無不斟酌事,偏為吉祥之語,以禱祝之。厥,司祝者,國語俱由學而

能,互相授受,於贊祝之原字、原音,斯至淆舛,不惟大內分出之王等,累世相傳,家各異詞,即大內之祭神、祭天諸祭,贊祝之語,亦有與原字、原韻不相文河者。若不及今改正,垂之於書,恐文訛漏滋甚。爰命王大臣等,敬謹詳考,分別編纂,並繪祭器形式,陸續呈覽,朕加詳覆酌定,凡祝詞內字韻不符者,或詢之故老,或訪之士人,朕復加改正。至若器用內楠木等項,原無國語者,不得不以漢語讀念,今悉取其意,譯為國語,共纂成六卷。庶洲享祀遺風,永遠遵行不墜。而朕尊崇祀典之意,亦因之克展矣。書既告竣,名之曰《洲祭神祭天典禮》,所有承辦王大臣官員等職名,亦著敘入,欽此[13].

乾隆《上諭》言明,族諸般祭祀“皆以祝詞為重”,他所最擔心的也是主持祭祀典禮的薩,由於所習族語言的化,使祝詞原字、原因漸致淆舛,且恐久訛漏越甚。所以命令專人稽考舊章,正異同並譯成漢文。這從承擔翻譯事務的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阿桂《揍折》和附於《洲祭神祭天典禮》第四卷末尾的《跋語》中可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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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鴻

斷鴻

作者:孝*
型別:古色古香
完結:
時間:2018-03-30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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